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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31|税收的逻辑(猫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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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31

前几天写离岸信托征税,马上就有人问为什么没有遗产税,写了遗产税,又有人问为什么没有弃籍税,这类问题这么整下去无穷无尽,所以今天干脆一次性将国家征税的逻辑讲清楚,让大家有一个整体性的框架概念来理解税收的逻辑。

国家征税不是拍脑袋决策,是否开通一个新税要有两个条件。

其 1,基础数据可核查。

其 2. 征税成本可控。

我们一个一个来说。

首先是基础数据可核查,这是任何税收的基础,税务部门只要掌握某个领域详尽的基础数据,那么才有征税的基础。

举个例子。

为什么我国财税体制是绑定生产端,是绑定企业而不是个人?

原因其实也很简单,企业的数据是最好核查的,而在现金普遍使用的时代,个人收入情况反而是最难核查的。

相对个人而言,企业的数据不但好核查(毕竟买卖都要开票 ), 而且企业摆在那里 ( 厂房、办公楼), 税务部门征税也很容易成本也低。

以上就决定了我们财税就是一个绑定企业的间接税体制,这种间接税体制有好处也有弊端,好处是一定程度促进了制造业发展,促进产业升级,坏处是产能过剩以及消费疲软成为长期顽疾。

接下来我们再说征税成本可控。

大家都知道 21 世纪初我国取消了农业税。

为什么要取消农业税?

主要原因就是农业税征税成本太高了,为了从农民手里把农业税收上来,每个省都要单独养好几千人,最后收上来的税扣除养人成本根本就剩不了几个钱,最后国家拍板,干脆就取消农业税,取消税收这么大的事在当时各地根本就没有什么阻力,原因就是这个农业税征收隐性成本太高,地方没有什么实际的财政收益。

好了,现在大家对征税的逻辑基本了解之后,我们再来看看离岸信托征税。

之前我就讲过,2018 年开始,我们就与全球 100+ 国家与地区互换金融账户信息,所以理论上,中国公民在海外账户的信息国家税务都是掌握的。

那么为什么仅仅是对这些海外账户很少的一部分征税呢?(离岸信托基本是富豪圈金字塔尖的少数人) 对于其他公民海外账户的收益没有征税呢?

原因很简单,即便对于中国公民海外金融账户的信息可核查实现了,但是要普遍征税成本太高不可控。

举个例子。

假如我们在国内搞个餐馆,如果赚钱了是要给国家缴税的,但是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开一个餐馆,虽然我们《个人所得税法》明确规定,居民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规定是规定,但是目前对于居民海外收入还是以自愿申报为主,如果不自愿申报,即便税务部门掌握居民海外金融账户信息,也不会主动去找居民缴税。

原因就是在境外的收入税务部门要具体核查,成本就太高了,比如你在澳大利亚开一个餐馆,虽然金融账户有数据变动,但是这些数据是否意味着是餐馆收入,税务部门要核查光是餐旅费、住宿费就不得了,最后就算是能收回一点税,可能还不够成本。

所以最后国家的选择就是抓大放小,只盯着离岸信托这块大肉 (总规模高达 8 万亿美元),其他的基本就是放弃了。

现在我来回答中国为什么没有弃籍税?

首先是国内收入, 如果你放弃中国国籍, 那么必须先缴清国内税款才能注销国籍——这个国内数据是最好核查的, 那么海外资产呢? 现在就是明确规定对离岸信托征税, 如果放弃中国国籍, 那么离岸信托视为清算, 增值部分就要缴纳 20% 所得税。至于公民其他海外资产收入, 因为核查、征税成本太高就基本放弃了。

大致就是这么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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